自治区“法治进单位”工作检查督导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日期:2009/1/22 11:55:35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08年12月12日上午,自治区“法治进单位”工作检查督导组前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我院关于“法治进单位”专项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
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法治进单位”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新疆现阶段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区党委“依法治区”发展战略的一大举措,也是我区“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取得新形势下法制建设的进步具有现实而积极的作用。在开展“法治进单位”工作中,自治区把我院确定为全区事业单位两家试点单位之一,对我院表示了极大信任,也是对我院工作的鼓励和支持。
检查督导组由自治区纪检委、人事厅、劳动厅、司法厅等部门组成,由自治区人事厅副巡视员张万生同志带队。我院党委书记姚华、院长温浩及在家院领导参加汇报活动。全院各主要职能部门及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汇报活动由温浩院长主持。温浩院长首先对检查督导组的到来表示欢迎,欢迎各位领导对我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受医院委托,院宣传科科长王乐向检查督导组作工作汇报,王乐科长从医院概况、我院法制建设基本状况、“法治进单位”为我院发展注入强劲活力、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等四大方面,详细介绍我院在“法治进单位”活动中联系医院实际所做的工作,汇报指出:“法治进单位”活动对我院法制建设工作给予极大动力和活力,医院是一个专业性强、技术人员密集、面对病人生命安全责任大、高危事件突发多发的特殊服务性机构。基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我国医疗卫生系统体制建设与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对外开放不断加大,各医疗单位不可避免地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对此必须加快医院法制建设的步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自治区检查督导组对我院的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新医大一附院党委对“法治进单位”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工作方向准确,抓到了点子上。虽然一附院法制建设已有良好基础,但仍然认真对待此次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总结和安排,并积极加以贯彻落实,对医院法制建设及各项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检查督导组还对我院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提出意见,指出:“法治进单位”要重点在“治”上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同时要注意把学法、用法重点放到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之上。
自治区检查督导组还对我院进行了实地考察。
温浩院长代表医院感谢自治区检查督导组对我院“法治进单位”工作的开展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表示自治区检查督导组带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重要精神,熟悉全区各单位法治工作具体情况,客观评价我院工作并提出中肯意见,会后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并切实在工作中加以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