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信息 >>文章浏览

我院被评为新市区地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

日期:2010/8/19 17:10:33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经由街道办事处评选推荐、区文明委研究讨论决定,我院被评为新市区地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


2010年5月1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区委大楼会议厅,座无虚席,会场气氛热烈隆重。正在召开的新市区地区201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暨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城区“七连冠”动员大会上,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我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副书记张益民同志代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登上主席台接受颁奖。


我院能够脱颖而出,被评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并且被列为获得这一奖项的第一个单位上台领奖,这是我院一项崇高的荣誉,是各级上级组织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社会各界对我院服务人民生命健康辛勤工作的高度肯定。本次表彰,是新市区文明委针对近3年来,面对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众多社区,300多个包括中央直属、自治区级、市级、区级等各类各级属地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所进行的总结评比。评选共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示范文明社区、支持精神文明工作好领导和精神文明模范工作者5个奖项,其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奖是最重要的奖项。这一奖项受到广大属地单位的关注和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力较强、成绩突出的兵团农十二师机关、民航新疆空中管理局,新疆财经大学等10个单位获得此殊荣,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列为这一奖项的第一个单位,尤为引人注目。


荣获新市区地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称号,说明我院贯彻落实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提出的“强意识、重过程、抓实效,以创建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推动医院文化建设、推动医院中心工作、推动医院全面发展”的战略决策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成就的取得也是各部门、各处室统一思想、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结果,也是全院员工以院为家、无私奉献、共同奋斗的结果。


荣获新市区地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称号,既是对我院的极大鼓励,也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不断发展的极大鞭策。今年,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还很艰巨,一是今年我院要接受自治区文明单位复验;二是我院要争创自治区“百家文明单位”;三是即将迎来新市区“自治区文明城区”检查。通过做好上述各项工作为我院争创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样板单位”光荣称号的获得作为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的起点,以争创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奋斗目标,联系医院实际,抓基础、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将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新的层次、新的水平。

上一篇:

我院财务部齐新红主任喜获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课题招标一等奖

下一篇:

新医大一附院远程会诊量位居全国第一

Copyrights 2005-2018 导医网 版权所有